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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浙江省团校招(选)聘5人公告(统考)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团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团校是团省委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县处级,经费形式为省财政适当补助。学校承担全省共青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培训;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承担全省青运史征集及研究;青年职业技能培训、素质提升相关工作;青少年工作数据库建设及技术支撑工作;全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188号。

二、招(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需求为4个岗位共4人,公开选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和选聘计划表(附件2)。

(二)招(选)聘对象

1.研究中心研究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一)列为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

该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残疾证》(1-8级)的人员,应当向所在地残联申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后方可应聘。

3.校外教育中心教育管理岗位面向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信息中心信息技术岗位(一)、信息技术岗位(二)、校外教育中心教育管理岗位户籍范围仅限浙江省内。

5.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符合岗位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同期留学人员可以报考,但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以及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对相应残疾项目及等级只做复核,不列入认定范围)。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招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选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选)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环节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公开选聘各项环节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公开招(选)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公开选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发送报名表(附件3)到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姓名”),截止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

公开招(选)聘岗位初审时间为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公开选聘由我校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反馈初审结果,最终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浙江省团校网站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公开招聘岗位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公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不需要缴纳考试费用。

公开招(选)聘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5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相应招聘计划。公开招聘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应聘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

公开招聘岗位的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公开选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笔试开考前1天,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浙江省团校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公开招(选)聘考试均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公开招聘岗位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0:30,杭州市内。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公开选聘岗位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请相关人员自行关注。

公开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公开选聘岗位笔试以考查教育学、教育政策法规、青少年校外教育等相关知识为主。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公开招(选)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确定,一般包括岗位匹配性、相关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者不入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招聘,发布招(选)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2.浙江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发布招(选)聘公告。

3.浙江共青团网站(,公告公示),发布招(选)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4.浙江省团校网站(,通知公告),发布招(选)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4)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下述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团省委机关纪委);(团省委组织部)。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二)关于报到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三)电话咨询

有关本次招(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我校直接咨询,咨询电话:(陈老师),(王老师)。

附件下载>>>

附件1:浙江省团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浙江省团校公开选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浙江省团校公开选聘报名表.docx

附件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浙江省团校2020年公开招(选)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hrss.gov.cn/art/2020/7/2/art_1443681_49672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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