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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事业单位招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统考)招聘20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参与本次招聘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下属事业单位共4家,均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财政适当补助,办公地点均在杭州市区。除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机构规格为副厅级外,其他均为县处级。具体是:

(一)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另挂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国和浙江省核与辐射环境监管技术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技术指导、标准制定、重大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监测和核安全国际合作等工作,承担浙江省辐射质量监测、评价以及伴有电离、电磁等项目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主要职责是承担生态环境科研课题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生态环境政策、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全省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环保督察、环评审批等支撑工作;环境检测、环境体系认证、环保设施运维、第三方监管、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损害鉴定评估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另挂浙江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为政府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实施全省水、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质量监测和生物生态监测;组织开展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温室气体减排监测;承担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拟订全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华东分中心工作;承担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技术指导。

(四)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技术管理,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技术支撑,全省排污许可证技术研究与应用,环境经济政策和标准研究,污染物总量控制与防治技术评估,低碳经济和绿色发展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4家单位本次招聘需求为14个岗位20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的电磁辐射监测和电离辐射监测岗位、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生态修复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其他岗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 25日17:00。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对应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以及体现工作业绩的材料等扫描件。各单位报名邮箱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2、资格初审。

(1)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的电磁辐射监测和电离辐射监测岗位、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生态修复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

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的电磁辐射监测和电离辐射监测岗位、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生态修复岗位需进行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其他岗位不需缴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如需缴费的岗位需完成缴费的人数),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的电磁辐射监测和电离辐射监测岗位、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生态修复岗位,已缴费人员需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在考试前2天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向招聘单位进行确认后,取得应聘资格。不按规定进行确认者,视为不具备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的电磁辐射监测和电离辐射监测岗位、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的生态修复岗位,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工业业绩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主要考查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环境PTS类分析岗位采用实验操作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逐轮淘汰。

实验考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实验考试资格。

(1)实验操作考试

暂定于2020年8月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实验操作。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评,要求应聘者就基本职业素质、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业绩成果以及对招聘岗位认知等方面答辩有关问题,综合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实绩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其他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答辩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测评和专业素质测评,要求应聘者就基本职业素质、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业绩成果以及对招聘岗位认知等方面答辩有关问题,综合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能力、实绩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核环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通知公告”);

2.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综合信息/文件通知”);

3.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人才培养/人才招聘”);

4.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通知公告”栏目);

5.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3)

(四)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

附件下载>>>

1.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计划表.xls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二)

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hrss.gov.cn/art/2020/7/2/art_1443681_49677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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