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刑法》中缓刑的适用条件

浙江中公教育 2018-12-02 10:07:05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浙江绍兴人事培训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浙江绍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阅读资料:【《刑法》中缓刑的适用条件】

绍兴事业单位交流群741389073 | 官方微信sxoffcn1 | 官方微博@绍兴中公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刑法》中缓刑的适用条件》,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刑法的考察方式相对比较灵活多变,既涉及到识记型考点也涉及到理解型考点,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虽然对刑法知识较为感兴趣,但是对于一些细节考点的区分做的并不到位,极其容易出现知识点混淆,易错知识点反复犯错等情况。对于刑法总论当中的知识点更是刑法中的重中之重,既可以出识记型的考点,也可以出理解性考点的考题,所以对于总论中一些概念的运用,不仅要熟悉考点,还要学会使用考点判断题目情形。今天就着重讲解一下在刑法总论中关于缓刑基本情况的认定。

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的制度,规定一个考验期限,如果没有在缓刑期间之内出现法定的情形,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是用更为和缓的方式来替代短期自由刑并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措施。因此缓刑的适用条件也应当更加明确才能达到发挥帮助作用的目的。

一、可以宣告缓刑的条件:1、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相对较轻)2、犯罪情节较轻(犯罪本身危害不大)3、有悔罪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5、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6、不属于累犯7、不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构成使用累犯情形。

二、应当适用缓刑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上七个条件之外还需要具备1、不满18周岁2、正在怀孕妇女3、已满75周岁 当中任意一个条件则必须宣告缓刑。

宣告缓刑后则进行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间无违反考验规定也无违法犯罪情形,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若违反规定则承担相应的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等法律后果。与此同时在考验期执行期间还可以根据罪犯情况同时限制其出入特定场所接触特定人等限制性规定。

据此我们会发现,在判定是否适用缓刑的过程当中,要严格界定缓刑的适用标准和条件,在实际做题过程中需要根据题目信息从而进行准确判断。相信通过大家不断的练习,就能够清楚进行考点区分,也欢迎大家到中公课堂和我们共同学习相关的知识。

相关阅读

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刑法》中累犯的认定

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闪婚闪离“彩礼”应该归谁?

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抢劫罪的两个易错点解读

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政治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中特部分答题小技巧

2018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政治知识:生活中的质量互变规律

更多浙江绍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考阅读资料推荐浙江绍兴事业单位招聘网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