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绍兴医疗卫生招聘: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97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2021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卫技人员97名。其中:
事业编制管理11名,分别为上虞区百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百官分院)2名;上虞区小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小越分院)2名;上虞区东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东关分院)1名;上虞区道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道墟分院)3名;上虞区梁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梁湖分院)2名;上虞区皮肤病防治院(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皮肤病防治分院)1名。
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86名,分别为上虞人民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名;上虞中医医院(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33名;上虞妇幼保健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妇幼保健院分院)14名;上虞第二人民医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第二人民医院分院)17名;上虞区丰惠中心卫生院(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丰惠分院)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2021年应届生需在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准)。
2. 境外、国外留学生须在2021年8月1日前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博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相应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4日以后出生)。
具体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要求见《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在编人员及2021年度拟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觉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要求,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10:00至2021年4月22日17:00止
网上报名:请见附件3《网上报名二维码》,根据报考单位和岗位对应的二维码进行扫码填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4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5:30;逾期均不再受理。提交报名表现场确认后,不得再变动报考志愿。
(2)现场确认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路东三棚桥)。
(3)现场确认要求:每位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进行现场确认,确认通过人员交纳笔试考务费50元。仅网上报名而未经现场确认的视作无效。
(4)现场确认提供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②现场确认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1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计人员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3倍确定考试人员,不足比例将根据招聘主管部门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确定后的招聘计划仍等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岗位实行联合招考;无法联合招考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如没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给予退还报名费。
(二)考试
1.考试方式: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直接参加面试。其他岗位均需进行专业分类笔试和面试。
2.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周日);
②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科目:按专业分类考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可于4月30日上午9:00—5月6日下午4:30到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站下载(http://www.syjob.com.cn/)。
3.面试
①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②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在1—3名的按1:3,4—6名的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笔试成绩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4.总成绩计算
①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
②其他岗位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考察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被取消入围、拟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如有联合招聘岗位,根据公告推出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择岗结束后不再递补,并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或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
聘用到上虞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区级医院医共体分院)的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
3.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七)本次公开招聘由医共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
相关网站: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绍兴市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要求如下:考生均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申领“浙江健康码”。本次招聘实行“亮码+测温”准入制度。进入考点将逐一检查考生“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核对有效身份证后方能进入考点(佩戴口罩)。“健康码”为黄码的,4月3日以后境外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如无相关症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材料。“健康码”为红码的,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聘。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附件下载>>>
1.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表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医共体
2021年4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 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xxgk.shangyu.gov.cn/art/2021/4/14/art_1229328075_3859273.html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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