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 2021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 号)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完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制度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8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 2021 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考试定于 5月29日至3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5 月29 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 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 月 30 日
上午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6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考点分别设置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 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2.取得非工程类或非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 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
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 个科目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一科”)。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 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免二科”)。
(三)报考相应专业(增项)条件。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的实务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四)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实习和成人脱产学习的时间不累计);具体专业细分见报名网上提供的“专业对照表”(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全科的须在连续 2 个年度内、报考“免一科”或“免二
科”及“相应专业(增项)”的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根据浙人社发〔2016〕8 号文件规定,对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制发“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人员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向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经审核通过后领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具体申请注册事项按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 3 月 22 日至 31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在报名系统中作出真实性承诺后, 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程序。
(一)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二)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三)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防止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 业科目,以及防止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 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 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
(四)报考时更换《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的,成绩有效期内如有《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合格成绩的,可以使用;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科目成绩已合格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 5 月 24 日至 28 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及义乌市)的人事考试机构处理。注意“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六)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只能选择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整个报考过程均由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完成,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和手机号)、选错报考信息(如考区、考试级别、专业、科目),以及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成绩注册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
五、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 55 元;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每科 75 元。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使用支付宝直接完成网上交费。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 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
看和下载。
六、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在答题卡对应位置上分别用 2B 铅笔填涂作答和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各科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
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卷(削) 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计时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口罩。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其他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设备、提包和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质量等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并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 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区域内用规定的笔具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答错位置和损坏的答题卡不得更换。
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考后将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被甄别 为雷同答卷的将按 0 分处理,若查明为抄袭他人或用其他手段作弊雷同的,还将按违纪处理。请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考场内实施全程监控。
七、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考试成绩经省考试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定合格线,并下发合格人员文件后,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一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上公布。届 时,相关考生可上网查询、打印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
八、有关要求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和建设行业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2)。
二级建造师考试规模大、考点多、涉及面广,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
(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 网”上公布,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考点可下设至县(市、区),往年已设考试点不用再审批,如需新设考点,延续去年做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报省人事考试院备案。对于下设至县(市、区)的考点,各市要延伸考务管理,加强考前培训和考中督导。
届时,如受疫情影响,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措施,积极应对,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 参见《考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 1.省、市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人事考试院
2021 年 3 月 16 日
附件 1
省、市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考 区 |
咨询电话 |
省直 |
0571-85216767 |
杭州 |
0571-87227946 |
温州 |
0577-89987080 |
湖州 |
0572-2053887 |
嘉兴 |
0573-83990145 |
绍兴 |
0575-88604920 |
金华 |
0579—82478150 |
义乌 |
0579-85580025 |
衢州 |
0570-3890187 |
舟山 |
0580-2283055 |
台州 |
0576-88203912 |
丽水 |
0578-2106336 |
备 注 |
|
附件 2
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
工 作 安 排 |
3 月 16 日 |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
3 月 22 日至 31 日 |
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交费 |
4 月 3 日前 |
省下发各市考生报名信息导入 GPTMIS 系统 |
4 月 7 日前 |
各市上报考场预排信息及试卷预订单 |
5 月 18 日前 |
各市上报最终的考场数据 |
5 月 20 日前 |
各市上报考试指挥班子、值班人员名 单,以及考点考场分布信息等 |
5 月 24 日至 28 日 |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
5 月 27 日前 |
省人事考试机构将试卷送到各市 |
5 月 29 日至 30 日 |
考试 |
6 月 12 日前 |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人事考试院 |
省有关部门划定合格线和印发合格人员文件后 |
1.制作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 2.向省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成绩合格人 员数据库 |
成绩合格证明制作后 |
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同步公布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证明,相关考生可查询、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 |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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