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绍兴国企招聘: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7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国有企业补充工作人员需要,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人员就业造成的影响,根据《新昌县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国资办决定统一组织开展新昌县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条件。
(三)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7月22日至2002年7月2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浙江钦寸水库有限公司“党务”、“安全生产管理”、“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岗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7月22日至2002年7月21日期间出生);报考面向有大学生村官经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2日之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应聘对象不限户籍范围。
(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计划
本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共计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应聘人员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报考的境内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留学归国人员按其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证书时间,视同国内普通高校同年度应届毕业生,并视为具有全日制学历。
三、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确定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22日9:00—7月31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根据招聘单位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3.准考证打印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报名成功的人员需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4.笔试
时间:2020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复审。
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的人员确认递补的截止时间另行公告,逾期视作放弃递补。因递补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经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已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
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入学证明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面试
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7.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资格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
(二)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等证书取得及应聘人员工作年限等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
(三)非2020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他学历报名。
(四)应聘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应聘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因名称调整的新旧专业视作相同专业。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六)招聘公告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人事信息”公布。
(七)招聘期间的防疫措施,按上级相关规定实施。
五、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县国资办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新昌县国资办,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附件下载>>>
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新昌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新昌县国有企业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xc.gov.cn/art/2020/7/17/art_1671322_51285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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