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绍兴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借车给朋友存在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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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绍兴中公教育为大家带来绍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法律知识考试《“无差别杀人”现象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的变化。当代社会,无论是全家出行还是走亲访友,开车已经成了最方便的出行方式之一。有车的朋友难免会遭遇“被借车”,亲友开口借车,一般情况下都不好拒绝,而借车给亲友后发生事故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有人甚至因为借车给朋友赔掉了一套房.....借车给朋友,出了事故车主必须承担责任吗?那我们今天就通过两道题来看一下,借车给朋友应该注意什么。
【试题】甲拥有汽车一辆。好友乙因周末去野外郊游,于是向甲借用该汽车。甲知道乙没有驾照,但是碍于情面将车借给了乙。乙驾车行驶过程中,突遇行人丙在非人行横道处横穿公路,乙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对丙进行了赔付,但是丙仍然有一部分损失未获赔偿。对于该部分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全部承担
B.丙应当自己承担部分损失
C甲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答案】BC。解析:本案例中,行人王某在非人行横道处横穿公路,也是导致自己受伤的原因,因此自己要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具体的比例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比例承担。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的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张某知道李某没有驾照,但是碍于情面将车借给了李某,依法律规定,车主对出借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试题】张某与李某是好友,某日张某借来好友李某的车参加同学聚会,聚会结束后,张某喝醉了,并将李某的车开出去,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撞上了行人王某。关于案件中的责任划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属于醉驾,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B.肇事车辆的所有人是李某,李某也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李某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与李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解析:本题中,张某喝醉后开车的行为构成醉酒驾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款还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作为车辆的所有人李某,李某要承担责任吗?2010年7月1日以前,借车给别人,出了交通事故,车主和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自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借车给别人,出了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如车主无过错,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个案件,李某对张某使用车辆的情况并不知情,因此没有过错,也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现实中交通事故频发,反映到考试中,醉驾入刑也是一个热点事件,所以掌握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显得尤为重要,希望每位考生能将有关交通事故方面的知识点牢记于心,考场上做到灵活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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