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每日一练(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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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个人账户可以提前支取
B.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C.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D.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收归国家
2.甲与乙有仇,意图杀乙某日甲携带杀人凶器前往乙的住所,准备杀乙,但在途中,甲突感腹部疼痛难忍,于是返回自己的住所休息,第二天,甲因他人告发被抓获,甲的行为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3.下列关于离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B.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C.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D.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参考答案与解析请点击下一页
1.【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社会保险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故C项正确;B项错误,应全部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社会保险法》第14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故本题答案选C。
2.【答案】A。中公教育解析: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甲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原因:甲有杀人故意且已开始准备犯罪,但甲前往杀人的途中只是行为的预备阶段,尚未着手实行,甲停止犯罪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非自动放弃;故不是中止。故本题答案选A。
3.【答案】C。中公教育解析: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C表述错误,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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