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41名人员公告

2015-04-27 08:57:50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浙江省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下属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医疗卫生人才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医疗卫生机构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41人,有关方案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由市卫计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和安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对象及条件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应聘条件要求,详见《嵊州市卫计局下属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技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共12 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市12个医疗卫生机构25个岗位,共招聘41名工作人员,所有招聘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分紧缺专业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于2015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专)业资格证书(或已考试通过);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应于2015年8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英语证书(有要求的职位)、毕业两年及以上的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执(专)业资格证书。

  2. 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现行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以及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所述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各单位岗位具体报考条件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 日至2015年5月8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在受理。

  2.报名地点:嵊州市卫计局人事监察科(越秀一路21号四楼),联系电话:。

  3.报名需提供材料:每人需自行打印报名表一份,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应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执(专)业资格证书(成绩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各学科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有要求的职位)等原件及复印件。

  历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专)业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执(专)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有要求的职位)等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留学的研究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试合格被聘用的对象,须各种证件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允许按1:1比例面试(考核)。

  (二)面试(考核)。研究生采用考核方法,着重测试专业理论、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紧缺专业毕业生采用面试方法,着重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考核)的,做自动放弃处理。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递补

  应聘者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职位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聘用人员按市统一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待遇。

  四、工作单位落实

  需要选择单位的聘用对象,按报考职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做选择,做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重新选择,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规定

  (一)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根据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文件规定:全市经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5年内、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的7年内不得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网站公布:

  嵊州卫生局网站( )

  嵊州人才网()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七、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嵊州市卫计局人事监察科)。

  (二)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计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附件1:嵊州市卫计局下属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计人员岗位表

  附件2:嵊州市卫计局下属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卫计人员报名表

  附件3:填表说明

  注:应聘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须于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卫计局人事监察科(越秀一路21号)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嵊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4月24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