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你了解有哪些?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你了解有哪些?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到底会有哪些呢?考生朋友们,你们对报考条件都有哪些了解?诚然,2015年国考公告公布之后会详细告知具体的报考条件,然而,在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没有公布之际,咱们备考的小伙伴也不能一点都不了解,对吗?
从历年的国考时间安排来看,预计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也将会在10月份启动。大家必须提前做好备考准备,才能更好的在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一举成公!
今天小编查阅了历年国考报考条件,为大家整理了一下这些条件,供广大国家公务员考试考生参阅。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6日至199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最后小编温馨提醒,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请以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为准,考生朋友请点击进入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网址,公告公布后将第一时间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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