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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绍兴第二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2014-01-13 16:12:04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绍兴第二医院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14届护理专业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全部为护士岗位。

    二、招聘人员的性质

    事业单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进编,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要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1.学历: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护理专业、护理学专业;

    3.户籍:不限。

    四、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现场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和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具体实施,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指导、监督。

    1.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7日,请考生自行下载《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报名表》,填写信息后于 1月7日前将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

    2.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8:30-10:30;

    地点:绍兴第二医院行政楼四楼学术报告厅(浙江绍兴越城区延安路123号)

    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已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3.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时间:2014年1月9日中午12:00-下午14:00,地点:绍兴第二医院行政楼四楼学术报告厅面试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通知。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加护理专业知识,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招聘比例

    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1:3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数的酌情按1:2比例开考。

    5.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安排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6.考察

    考察工作由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并给出考察结论。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7.聘

    现场招聘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当场发给拟录用人员《绍兴市柯桥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拟录用通知书》,并告知考生于2014年7月31日持本通知书到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人事科报到,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计入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取得正式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聘用在本市柯桥区卫生系统(原则上在同一聘用单位内)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专业必须与招考条件要求严格一致(以毕业证书为准)。

    2.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报考条件中有专业名称,按已明确的专业名称确定;报考条件有专业名称还加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则按括号有方向性的专业确定。 

    4.报考人员不得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职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柯桥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6.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8.其它未尽事宜,可在网上或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局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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